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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8-05-18 00:00

   

办公室
主 任:刘彦才
职 责:承担保密、新闻宣传、机关文书档案和计生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行政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353—6668111

人事教育科
科 长:郝辉丽

职 责:负责机关公务员、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社会团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本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从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0353—6668051

政策法规科
科 长:姚景丽
职 责:参与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本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353—6668022


计划财务科
科 长:冯慧燕
职 责: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行业技术引进规划;参与审查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项目立项审核、报批和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住房开发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的平衡下达,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计划安排;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城建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行业经济活动的内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经济信息统计、经济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353—6668019

建筑市场管理科
科 长:王会光
职 责:组织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定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监管市属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工程担保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核查和监督管理;指导发布全市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调整系数,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入市进行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本市斟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
联系电话:0353—6668039

城市建设管理科
科 长:王天庆
职 责:组织拟定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市区、指导各县(区)城市供气、供热、城市道路、综合交通设施建设、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内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企事业资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利用、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53—6668028

村镇建设管理科
科 长:郭云珍
职 责:组织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镇、乡、村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的建设;指导全市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拟定全市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53—3303989

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科 长:任立山
职 责: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拟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登记、管理以及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交易;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管理;负责危房改造、危房鉴定,依法保护产权单位以及产权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0353—6668031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科 长:赵志明
职 责:组织拟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定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工程检验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查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全局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353—6668032

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科
科 长:郭勤琳
职 责:拟订全市建筑节能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引进、推广;负责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进入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建筑节能设计工作,发放《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联系电话:0353—6668038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科
科 长:杨云海
职 责:承担新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管理;拟定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参与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参与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协调解决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管理。
联系电话:0353—6668017

住房保障与改革发展科
科 长:马玉英
职 责: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国家和省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参与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
联系电话:0353—6668052

信息与信访科
科 长:石丽丽
职 责:负责收集、反馈、处理全局政务信息;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重要信息;负责与其他地市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流;负责全局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负责向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承办局领导交办其他事宜。
联系电话:0353—6668333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
科 长:王森宏
职 责: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并实施监督检查;参与拟定城乡环境卫生经费的计划并监督使用;监督城乡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区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县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53—3303995

行政审批管理科
科 长:张 浩
职 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编制服务指南,及时向社会公示;负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网络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办结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需要由本部门其他科室配合完成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对需要由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本部门的联审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问责制度,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报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加加强本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按规定组织工作人员上岗,遵守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考核制度,规范服务,文明执法;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放管服效”改革的工作事项;接受市直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办理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353—6663996  

 


机关党委办公室(团委)

主 任:曹 鹏
职 责: 负责建设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本系统党的建设、宣传、群团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决定在本系统内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团工委工作计划;负责共青团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基层团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53—6668055